*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5-04080
项目名称:东莞市风暴潮“四预”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风暴潮“四预”平台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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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东莞市风暴潮“四预”平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风暴潮“四预”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风暴潮“四预”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