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衬里材料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衬里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5-WZ-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衬里材料,项目业主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衬里材料。
2.2招标范围:衬里材料1批,详见技术询价书。
2.3建设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施工现场。
2.4交货期:2025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分批交货(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返回衬里排版图)。
2.5交货地点:车板交货至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工程加热炉改造单元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2.6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问题的承诺。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4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并具有标的物的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装置附墙燃烧加热炉衬里材料供货,且经2年以上实际运行验证,并满足设计要求的业绩(至少1台套,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含:提供业绩明细表、相应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与技术附件(技术协议)扫描件。业绩明细表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装置规模、供货衬里材料品类、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效果评价报告或应用证明,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