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XH[GK]2025008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5年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4,361.85元
采购包1(25年度印刷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94,361.8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4,361.85元
投标保证金: 5,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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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090199-其他印刷服务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5年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采购印刷品采购,满足采购人需求. | 294,361.8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期满(签订合同壹年)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294,361.85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的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的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