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PM-G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市城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9.8544万元 采购需求: 对全市水源地丰水、枯水期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进行取样检测,并对主城区二次供水进行安全评估形成报告;对我市原水或供水突发性水质问题进行取样检测, 对全市原水水质进行研究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