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市区县一体精细化管控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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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63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市区县一体精细化管控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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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进行专家技术支持;提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深度排查诊断;开展空气质量污染形势预测服务;开展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污染成因和动态变化分析,基于高密度地面监测数据对大气污染高值开展识别及溯源解析,并提供环境空气质量智慧化综合分析技术支持。(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包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新乡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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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6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