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YZX-2025-0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YZX-2025-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5-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查询“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纳税说明: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5)投标人须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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