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JSJW-C2025-0043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泰州市快速路交安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单价类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1-优惠率);基价类结算=基价类总价*(1-优惠率)。本项目控制价(优惠率)为3%,投标报价优惠率应大于或等于3%,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9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泰州市城市快速路主辅线交安设施日常养护、缺损维修。包含完善沿线交通设施,更换、增设部分道路中央护栏、波形护栏、城市护栏等,更换部分标志、标牌,修复部分标线,修复部分道路声屏障,突发交安设施缺损的应急处置等(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苏交公养〔2020〕2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中标单位日常养护合同当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定,履约考核评价认定达到良以上,第二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 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5.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 6.其他要求:须安排1名巡查人员,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不能相互兼任)。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