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MS2025-ZFCG007
项目名称:子洲县砖庙镇毛家圪台村阳泉山村公共文化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0,14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砖庙镇毛家圪台村阳泉山村公共文化场所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0,14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0,14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工程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0,147.00 | 1,740,14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砖庙镇毛家圪台村阳泉山村公共文化场所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⑪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砖庙镇毛家圪台村阳泉山村公共文化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6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应可查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声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⑨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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