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22]hzzb[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教学楼、操场等修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商务部分评分:
认证体系 |
3.00 |
是 |
供应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认证为一级的3分,认证为二级的2分。认证为三级的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人员资质 |
3.00 |
是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中操作类别为建筑电工的资格证书的得1.5分。须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工期承诺 |
3.00 |
是 |
供应商承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10天完工得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3.00 |
是 |
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以上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2、原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 |
更正为: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施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