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业主工程师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22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分为南北两个区块进行建设,北侧地块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6°31′14.79",N37°43′46.27",南侧地块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6°33′28.84",N37°39′3.99",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约69800亩(其中北区占地约34390亩,南区占地约35410亩)。光伏场区交流侧装机容量2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2400MWp。项目场址地形相对较平坦,地势开阔,局部略有起伏。项目北侧紧邻盐中线,东侧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 200 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西侧紧邻银榕线,南侧为定武高速,交通网络发达。
项目根据光伏基地场址范围走向以及功能分区分为南北2个区域,南、北区各建设光伏装机容量1GW,通过35kV集电线路分别汇集至南北两个新建330kV升压站。项目配套建设调相机及200MW/400MWh磷酸铁锂储能,其中灵武北区建设35MW/70MWh构网型储能,盐池建设165MW/330MWh储能电站。本项目拟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国华宁东电厂750kV升压站,330kV线路长度约43.6km+53.6km,为满足本项目接入要求,在国华宁东电厂750kV升压站扩建1台主变及配套设施。
第二标段: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 18km-32km,距中宁县直线距离约 22km-36k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 105.838852°、北纬 37.291399°,海拔在1300m-160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6、G344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拟新建1座大河乡330kV升压站,以双回330kV线路接入妙岭 750kV 变电站。项目配套建设调相机及150MW/300MWh储能。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14km-36km,海拔在1300m~175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344、G2012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风电场共分为三块: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项目容量分别为225MW、150MW和125MW,共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拟新建1座大河乡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柳泉乡和新庄集乡),2座110kV升压站各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大河乡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妙岭750kV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主要承担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前期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环节、各阶段验收等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及工程建设期内专业安全、质量、技术管理等服务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第二标段:主要承担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前期开发、前期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环节、各阶段验收等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及工程建设期内专业安全、质量、技术管理等服务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包),采用多标段中标限制原则,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有1个标(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各项目服务周期以实际入场和实际离场时间分段累加计算,中间间断时间不计入。
2.1.5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规模在100MWp及以上光伏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或业主工程师服务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合同无规模的描述,须提供合同甲方或网站截图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提供的业绩为单个规模在100MWp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规模在100MW及以上风电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业主工程师服务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合同无规模的描述,须提供合同甲方或网站截图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提供的业绩为单个规模在100MW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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