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HADL202500005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代煎及代配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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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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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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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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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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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3,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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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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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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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2,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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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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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生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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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7,6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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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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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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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0,7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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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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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通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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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7,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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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部分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项的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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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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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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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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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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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2,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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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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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通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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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7,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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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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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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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0,7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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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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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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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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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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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上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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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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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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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大道3号长丰工业园D1-1栋101一楼整层、201二楼209至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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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2,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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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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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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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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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代煎及代配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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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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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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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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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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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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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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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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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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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的中标履约期限为一年,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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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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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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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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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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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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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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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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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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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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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熊淑英、张永锋、孙贤、王丽荣、曾小玲、吴铁松、曾繁盛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万肆仟捌佰元整(¥64,8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及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收取。
九、公告期限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1001。质疑咨询电话: 0755-82997987。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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