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运销采样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729,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雁宝能源运销公司商品煤采样方式现为人工采样,人工采样存在采样效率低、劳动强度大,并受冬季天气寒冷影响。而皮带中部采样机能够实现在煤炭输送过程中自动、连续、随机地采样,确保采样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对于优化生产工艺、监督煤炭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计划购入2套皮带中部采样机,分别安装至扎尼河筛分厂、雁南筛选厂。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套) |
备注 |
1 |
皮带中部采样机 |
套 |
1 |
1100000.00 |
附技术文件;皮带宽度2000m。 |
2 |
皮带中部采样机 |
套 |
1 |
1100000.00 |
附技术文件;皮带宽度1000mm-1200mm。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到货,到货后120天内完成安装试运行。
交货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尼河露天矿筛分厂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大雁雁南矿筛选厂。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发票挂账后支付 90%的货款,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付清(整机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满返还质保金比例10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样机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材料;(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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