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编号:ZWZB20250703-047-1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8228号-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全自动心肺复苏机;
二标段:项目编号:ZWZB20250703-047-2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8228号-2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DR(带工作站);
2.预算金额:一标段:25万元;二标段:80万元
3.采购需求:全自动心肺复苏机、DR(带工作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供货期:2025年8月末前;
5.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信誉要求: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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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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