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明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mgcg202507-004
项目名称:2025年明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8万元
最高限价:污泥处置单价180元/吨(即折算198万元/年)
采购需求:明光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中的有机物浓度很高,易发生厌氧降解,极易腐败并产生恶臭,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病原菌、寄生虫和病毒,易造成传染病大面积传播。现需对明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污泥含水率在60%以下,处理量约为11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生活污泥处置能力的企业、具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文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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