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下朱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广贤路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15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下朱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广贤路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15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下朱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152
项目名称:广贤路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7.05万元
最高限价:317.0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单位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