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站场检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8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站场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站场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商。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横山县、榆阳区;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项目实施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及毛乌素沙漠地形,地面海拔1100m~1600m。主要服务内容有:对第一采气厂气区内集气站、采出水处理站与站场火炬开展委外检修清洗作业,具体涵盖脱水撬、一体撬、分离器、加热炉、分液罐、甲醇罐、采出水罐、放空火炬等区域检修、阀门维护保养及其它甲方指定的检修维护清洗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暂定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站场检修维护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 |
第一采气厂气田南区、中区集气站、采出水处理站检修维护,主要位于延安市安塞县、志丹县、榆林市靖边县、横山区境内,涵盖脱水撬、一体撬、分离器、加热炉、分液罐、甲醇罐、采出水罐等区域检修、阀门维护保养及其它甲方指定的检修维护工作,具体站场以阶段安排实际停产检修与维护作业为准。需求一名服务商。 |
69.5061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不含无损检测,不涉及特种设备维修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站场检修维护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 |
第一采气厂气田北区、中区集气站、采出水处理站检修维护,主要位于内蒙古乌审旗、榆林市榆阳区、靖边县境内,涵盖脱水撬、一体撬、分离器、加热炉、分液罐、甲醇罐、采出水罐、放空火炬等区域检修、阀门维护保养及其它甲方指定的检修维护工作,具体站场以阶段安排实际停产检修与维护作业为准。需求一名服务商。 |
73.1627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不含无损检测,不涉及特种设备维修 |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本金额为根据往年集气站检修历史结算价格,测算的2025年第一采气厂43座站场(包括集气站场、采出水处理站)检修费用,因生产组织与站场停运检修的特殊性与不确定性,实际组织中因保障天然气生产等因素未开展站场维护检修,根据未实施站场的预算价格在实际结算中予以扣除。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调整组织安排。投标服务商对本项目的实施工期和检修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管理、预算全面负责。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日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内蒙古乌审旗境内。
2.5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69.5061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第二标段最高限价73.1627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要求最低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管理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负责人1名、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均须为企业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1月-2025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2检修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最低配置3组检修队伍(21人),每组人员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岗 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检修队长 |
1 |
一个检修小组配备7人 |
2 |
检修工 |
6 |
|
注:投标时不要求提供人员配置具体信息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仅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完成人员合同签订与社保缴纳即可(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
3.4承诺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1)合同履行及质保期内,根据第一、第二标段分别在靖边、乌审旗区域设立驻点,并保证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在2小时以内;
(2)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3)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第一采气厂安全管理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要求投标人提供不进行转包或分包承诺书,同时承诺拟投入现场检修人员从事过检维修作业,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签订人员劳动合同或协议,按照企业与地方管理规定完成社会保险购买缴纳。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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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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