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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越创公司随车吊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重庆越创公司随车吊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7-FW1041-01

  1.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重庆越创公司随车吊运输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越创公司随车吊运输服务。

2.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预估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

2.4 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方生产需求,为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现需提供人车服务随车吊2台。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预计工作量:随车吊运输服务130000公里,吊装3000台时。

2.6预计服务总金额:78.20万元。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8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投标截止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3.5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的承揽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对应发票)

3.7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型号、数量等须满足以下标准:

3.7.1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强制保险证、车辆购置税凭证等相关资料。(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件)

3.7.2车辆数量:投标人应具备自有吊车(含随车吊)5台及以上的运力保障能力,按甲方实际需求提供运力服务。(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

3.7.3车辆使用年限:随车吊运输服务车辆,其使用年限从注册之日起,应在8年以内。

3.7.4车辆配置要求:随车吊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吊装起重能力达到10吨及以上、车厢有效长度9.5米及以上。(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及登记证书)

3.8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历日内必须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最低保额50万元/人。

3.9如未响应第五章技术要求“*”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若中标人未履行上述3.7和3.8条承诺的,招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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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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