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TYCF(C)0603
项目名称:网信工作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完成。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完成。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3(雁塔区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展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4(见证雁塔新发展”网络传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活力雁塔见证未来”网络主题宣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