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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725

项目编号: ZCJY20250509

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其他法律服务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2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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