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永鑫竞磋(工程)2025-002
项目名称: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庭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499894.0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庭规范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阳光房更换夹胶钢化玻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7)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