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电梯租赁招标招标编号:ZTJG-SGS-ZL-2025-005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和平区大沽北路地块项目A地块施工工程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上项目施工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租赁机械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誉的出租商。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4.2.1营业范围要求:出租本次招标机械的租赁服务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4.2.2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1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提供本项目的机械租赁及服务。(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2.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司机操作证,明确提供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要求施工升降机必须选用如下12家品牌:中联、徐工、方圆、川建、柳工、中天、凯博、盛世恒、江汉、高立、康柏、大汉。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要求3年之内(以安装备案节点计算必须满足条件),且必须选用变频控制,禁止选用SS型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及拆卸单位必须具备与经营业务匹配的信誉和能力,其资质必须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规定不准使用的机械设备。
2)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4)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起重机械设备。
5)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
6)机械设备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
7)机械设备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
4.2.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2025年期间不少于一份同类机械设备租赁业绩资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租赁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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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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