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193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第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40万元 采购需求: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数据资源方案、网络安全方案、密码应用方案以及项目申报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和《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并为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实施提供相关咨询设计服务。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总金额上限为13567万元。(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按照《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核细则》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数据资源方案、网络安全方案、密码应用方案以及项目申报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形成最终的《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中标人在4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形成最终的《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3)立项通过后,中标人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招标设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3.1.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2.3.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2.3.2.1(1)投标人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目录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页查询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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