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5-0395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南京市街道(乡镇)空气自动站第四方质控项目 预算金额:12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6万元 采购需求: 按要求对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鼓楼区的90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质控检查(QC),质保核查(QA)。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