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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ZH2025-BJ-JT001

项目名称: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抢险物资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72,000.00 3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合同包2(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88,000.00 28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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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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