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9089-XM001
项目名称: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
预算金额:947.2396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47.1925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
947.239674
947.192522
一项
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公园管理处院内,实施范围为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B栋一层、B栋负一层、A栋一层东厅和西厅、A栋一层西侧、C栋负一层,以及牌示、垃圾桶等配套服务设施。展厅场地总面积约2250平方米,①主展区面积包含A栋西厅为展陈序厅、B栋一层和地下一层展览区和文创空间(约1673.2㎡);②B栋一层东厅为配套休闲区(约 218.8㎡);③ C栋地下一层多功能报告厅(约213.3㎡);④A栋一层左侧为活动室、工作室(约144.7㎡);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日期为准);免费质保期两年;实施范围:装饰布展服务、展品展项布展服务、专业灯光布展服务、智能化布展服务,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实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备案许可证(京外企业提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职务(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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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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