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4-JSTX-G2025-0023 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0万元整 采购需求: 对2025年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采购,具体内容及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如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本项1-6条的相关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肉类等动物性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必须是近期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令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的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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