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ZZGJ-G2025-0041 项目名称:南京市内河湖水水质监测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采购单价报价,供应商按以下8个单项分别单价报价,各项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下最高单价限价,超过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据实支付合同款项:(1)pH值:人民币(大写)肆拾元/个(¥40.00); (2)化学需氧量(CODcr):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元/个(¥135.00); (3)氨氮(NH3-N):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元/个(¥135.00); (4)总磷(TP):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元/个(¥150.00); (5)总氮(TN):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元/个(¥150.00); (6)溶解氧(DO):人民币(大写)玖拾伍元/个(¥95.00); (7)高锰酸盐指数(OC):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元/个(¥135.00); (8)透明度:人民币(大写)伍拾元/个(¥50.00); 八项指标报价指标(合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元/个(¥890.00)。 采购需求: 湖水质监测项目共八项: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溶解氧(DO)、高锰酸盐指数(OC)、透明度,其中八个项目的监测方法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所规定的方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报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