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91
项目名称:2025年医用X线诊断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6,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采购人验收,正常使用。
采购包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采购人验收,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④如所投产品涉及放射性装置,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同时提供经销商和产品制造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自身的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①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④如所投产品涉及放射性装置,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同时提供经销商和产品制造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自身的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