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8300-202501030172
项目名称:安顺市2025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04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安顺市2025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安顺5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作为记录对象,具体为:花灯戏、屯堡石头建筑技艺、铁水冲龙、丝头系腰、苗绣。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承接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企业划分标准”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材料(①-⑧项资料及特殊资格要求资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资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