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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司钻控制房一体化司钻操作座椅等框架招标项目(定商定价)(变更)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司钻控制房一体化司钻操作座椅等框架招标项目(定商定价)(招标编号:ZY25-XA307-WZ755

招标公告(变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司钻控制房一体化司钻操作座椅等框架招标项目已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以编号 ZY25-XA307-WZ755批准采购,资金来自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钻机配套一体化司钻操作座椅、仪表显示台、管柱操作台采购项目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共划分1个标包该项目估算金额为2590.85万元(含13%增值税、安装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具体采购物资详见附件1。

2.2 交付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公司库房;

2.3 货款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期满6个月后,12个月内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结算90%货款,其余10%质保期满后质量无异议付清。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年。

2.5 交付期限:供货计划按需求单位生产计划执行,每接到我公司需求计划后20日内入库。

2.6 付款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使用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形式支付相应的款项。票据的付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2个月;货到验收合格后凭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期满6个月后,12个月内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结算90%货款,其余10%质保期满后质量无异议付清。具体以合同为主。

2.7 质量保证期限:为最终用户使用之日起24个月内。标的物交付到买受人后,买受人会对标的物进行检验,质量以买受人的验收结果为最终结果。

2.8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具有类似标的物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其他要求

3.4.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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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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