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5-042
项目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及民族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550000
最高限价(元):2177832.6,2174379.5,118816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和田市人民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及民族药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药饮片一批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和田市人民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及民族药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药饮片一批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三
标项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和田市人民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及民族药采购项目包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9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民族药饮片一批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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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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