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产品类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执行标准 |
喷施产品 |
01 |
含氨基酸水溶肥(中量元素型)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
10000升 |
67.23 |
672300.00 |
NY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标准。 |
02 |
微量元素水溶肥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
7120升 |
52.65 |
374868.00 |
NY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
03 |
磷酸二氢钾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
5吨 |
37171.12 |
185855.60 |
HG/T 2321-2016《肥料级磷酸二氢钾》标准。 |
04 |
有机水溶肥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
2120升 |
86.97 |
184376.40 |
NY/T 3831-2021《有机水溶肥料 通用要求》标准。 |
水肥一体化滴灌产品 |
05 |
大量元素水溶肥(氮磷钾含量20-20-20) |
12吨 |
8300.00 |
99600.00 |
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
06 |
大量元素水溶肥(氮磷钾含量15-5-35) |
10吨 |
8300.00 |
83000.00 |
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
合计 |
1600000.00 |
- |
二、具体要求
★01、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液体,10000升,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执行标准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商品名称,养分含量、有效成分等。
项目 |
液体指标 |
游离氨基酸含量,g/L |
≥ |
100 |
中量元素含量,g/L |
≥ |
30 |
水不溶物含量,g/L |
≤ |
50 |
pH 值( 1∶250 倍稀释) |
|
3.0-9.0 |
包装规格:20L ≥ 桶装或瓶装 ≥200ml。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中量元素。含量不低于1g/L的单一中量元素均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 |
汞(Hg)(以元素计)mg/kg |
≤ |
5 |
砷(As)(以元素计)mg/kg |
≤ |
10 |
镉(Cd)(以元素计)mg/kg |
≤ |
10 |
铅(Pb)(以元素计)mg/kg |
≤ |
50 |
铬(Cr)(以元素计)mg/kg |
≤ |
50 |
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应符合NY1110 的要求。 |
★0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7120升,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执行标准NY 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商品名称,养分含量、有效成分等。
项目 |
液体指标 |
微量元素含量,g/L |
≥ |
100 |
水不溶物含量,g/L |
≤ |
50 |
pH 值( 1∶250 倍稀释) |
|
3.0-10.0 |
包装规格:20L ≥ 桶装或瓶装 ≥100ml。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本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锌。含量不低于0.5g/L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人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10g/L(单质含铝微量元素产品除外)。 |
汞(Hg)(以元素计)mg/kg |
≤ |
5 |
砷(As)(以元素计)mg/kg |
≤ |
10 |
镉(Cd)(以元素计)mg/kg |
≤ |
10 |
铅(Pb)(以元素计)mg/kg |
≤ |
50 |
铬(Cr)(以元素计)mg/kg |
≤ |
50 |
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应符合NY1110 的要求。 |
★03、磷酸二氢钾(结晶或粉末),5吨,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执行标准HG/T 2321-2016《肥料级磷酸二氢钾》。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商品名称,养分含量、有效成分等。
项目 |
等级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磷酸二氢钾(KH2PO4)的质量分数/% ≥ |
98.0 |
96.0 |
94.0 |
?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的质量分数/% ≥ |
51.0 |
50.0 |
49.0 |
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 ≥ |
33.8 |
33.2 |
30.5 |
水分/% ≤ |
0.5 |
1.0 |
1.5 |
氯化物(Cl)的质量分数/% ≤ |
1.0 |
1.5 |
3.0 |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0.3 |
pH值 |
4.3-4.9 |
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 ≤ |
0.005 0 |
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 ≤ |
0.001 0 |
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 ≤ |
0.020 0 |
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 ≤ |
0.050 0 |
贡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 ≤ |
0.000 5 |
产品等级应至少在一等品及以上。包装规格:20kg ≥ 桶装或瓶装或袋装 ≥100g。 |
★04、有机水溶肥(液体),2120升,及无人机喷施到田作业。
执行标准NY/T 3831-2021《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
包装规格:20L≥桶装或瓶装≥100ml。
技术指标:有机质≥100g/L, N+P2O5+K2O≥150g/L, 水不溶物≤20g/L,pH:3.0-6.5。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商品名称,养分含量、有效成分等。汞、砷、镉、铅、铬元素限量应符合NY 1110。
说明:以上四种水溶肥料为喷施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对35600亩的玉米到田无人机喷施作业2次。其中,25000亩喷施两次:氨基酸水溶肥料200毫升/亩/次,微量元素水溶肥料100毫升/亩/次,磷酸二氢钾100克/亩/次。10600亩喷施两次:有机水溶肥100毫升/亩/次,微量元素水溶肥料100毫升/亩/次。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该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要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作业宽度、自动计量面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做为验收佐证。
★05、大量元素水溶肥12吨,固体:氮、磷、钾(N-P2O5 - K2O)含量20-20-20。
执行标准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项 目 |
固体产品 |
液体产品 |
大量元素含量a |
≥50% |
≥400 g/L |
水不溶物含量 |
≤1.0% |
≤10 g/L |
水分(H2O)含量 |
≤3.0% |
/ |
缩二脲含量 |
≤0.9% |
氯离子含量b |
未标“含氯”的产品 |
≤3.0% |
≤30 g/L |
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 |
≤15% |
≤150 g/L |
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 |
≤30% |
≤300 g/L |
a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 、K2O含量之和,本产品应须包含3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各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5%或15g/L。 b 氯离子含量大于30.0%或300g/L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可不做检验和判定。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应符合NY 1110 的要求。 |
包装规格:20kg≥桶装或袋装或瓶装≥5kg |
★06.大量元素水溶肥10吨,固体:氮、磷、钾(N-P2O5 - K2O)含量15-5-35。
执行标准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项 目 |
固体产品 |
液体产品 |
大量元素含量a |
≥50% |
≥400 g/L |
水不溶物含量 |
≤1.0% |
≤10 g/L |
水分(H2O)含量 |
≤3.0% |
/ |
缩二脲含量 |
≤0.9% |
氯离子含量b |
未标“含氯”的产品 |
≤3.0% |
≤30 g/L |
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 |
≤15% |
≤150 g/L |
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 |
≤30% |
≤300 g/L |
a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 、K2O含量之和,本产品应须包含3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各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5%或15g/L。 b 氯离子含量大于30.0%或300g/L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可不做检验和判定。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应符合NY 1110 的要求。 |
包装规格:20kg≥桶装或袋装或瓶装≥5kg |
以上两种产品为水肥一体化滴灌产品,预计明年3-4月份开始实施作业,投标人须在实际开始作业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供货。
三、其它要求
1.物资运送:将中标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进行集中飞防。
2.要求供货产品外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
3.投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
4.无人机飞防: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该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数据。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要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作业宽度、自动计量面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做为验收佐证。
5.产品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出厂后,集中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
①喷施产品: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和喷施作业,每次开始作业后15个工作日内作业完毕。
②水肥一体化滴灌产品:预计明年3-4月份开始实施作业投标人须在开始作业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供货。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售后要求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3.热线支持:(2)小时内响应;
4.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及条件:喷施的产品及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付喷施产品货款;滴灌的产品送货并实施工作完成,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付剩余货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投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①喷施产品: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和喷施作业,每次开始作业后15个工作日内作业完毕。 ②水肥一体化滴灌产品:预计明年3-4月份开始实施作业,投标人须在开始作业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水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提供登记证或备案号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