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5-0017 项目名称: 荆林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8968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08968.6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荆林派出所原业务用房及综合服务楼(原曲阿街道税务分局房屋)进行修缮,原业务用房修缮面积约147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修缮面积约113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内部装饰、外墙出新、室内安装工程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5-07-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见证室三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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