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4S[2025]245号-0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市体育馆新风和空调系统安装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十四师昆玉市体育馆新风和空调系统安装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空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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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