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108250603114324-12248105
项目名称:行南村(虹梅南路1526弄)内部雨、污水排放设施改造
预算编号: 1225-W1080484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79077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579077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579077.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行南村(虹梅南路1526弄)内部雨、污水排放设施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79077.00
简要规则描述:雨污水系统改造、污水泵站设备更换等,解决雨污混流情况。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不得超过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上海市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响应文件中需提交响应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https://ciac.zjw.sh.gov.cn/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