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2025--016
项目名称: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8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7,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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