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装置升级改造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检测装置升级改造服务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六套检测装置的升级改造服务,以提高相关产品的检测效率及减小对产品质量的不良影响;设备分别为:表面铀污染检测装置2套,铀均匀性检测装置2套,包壳厚度检测装置2套。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月完成改造项目的功能验证及最终验收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及与此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8?0接受?8?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其他资料要求)。3.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以下(1)~(4)情形: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7月6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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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