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GL20250702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5787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5787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一批公务用车提供保险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4服务期:129辆公务用车服务期限为6个月,141辆公务用车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保险服务若涉及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限至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
5.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2供应商须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下属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司,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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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