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革勒车镇游泳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720250600024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5-00369
3、项目名称:来凤县革勒车镇游泳池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6.165021(万元)
6、最高限价:176.165021(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来凤县革勒车镇游泳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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