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25年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固定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招标编号: CG2025-PL-GK-HW-017
二、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2025年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固定式)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29,000,0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29,0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一)货物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固定式) |
1 |
29,000,000.00 |
产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0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海关指定地点 |
设备质量保证期(免费维修及维护期)自双方(采购人指定实际使用单位)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60个月(货物厂家、国家另外规定的,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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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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