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龙江村、龙南村、合成利村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TY-202507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75号; 2.项目名称:2025年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龙江村、龙南村、合成利村绿化工程; 3.预算金额:557.8165万元; 4.最高限价:557.8165万元; 5.服务范围:园林绿化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提供近1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