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2025年沥青装置工艺防腐技术服务合同(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2025年沥青装置工艺防腐技术服务合同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生产预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根据年度计划和沥青装置生产运行需求,拟委托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和绩效的优质常减压系统工艺防腐技术服务商为沥青装置提供原油电脱盐及高、低温部位工艺腐蚀控制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100万吨/年沥青装置电脱盐脱后原油含盐、含水及初馏塔、常压塔、减压塔冷凝冷却系统所属换热器、空冷器、循环水冷却器及附属油气管线等部位工艺腐蚀防护。技术服务范围包括:原油电脱盐及三塔系统高温、低温工艺防腐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服务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2.5服务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炼油化工行业生产工艺装置防腐总包技术服务项目成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方为有效业绩),承诺无腐蚀防护不良业绩,若经核实业绩证明为伪造、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3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承诺书。
3.4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份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政主管单位的关于相关业务质量方面的通报和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
3.5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工作效率高,人员配置合理,技术服务人员具备工艺防腐技术现场服务经验,胜任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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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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