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2标段墙面真石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墙面真石漆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2标段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杨坨地区,地处现状京哈铁路围合的三角地内,北至玉带河大街、东至东六环西侧路、南至芙蓉路以西、西至京哈铁路,工程建设用地61公顷,总建筑面积 363087m^2 。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2标段-墙面真石漆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图纸中要求的任何高度、部位、厚度、层数、种类的涂料喷涂、涂刷,基层打磨、去除表面浮灰、修补、湿润,包括抗碱封闭底漆、中间漆、真石漆、罩面漆的施工,以及所有为完成工作所需的材料、机械等与地上附属真石漆墙面相关的工作内容及提供准确原始记录资料、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资料归档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的施工资质,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7)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北京市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8)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2标段墙面真石漆专业分包工程。
(9)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0)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1)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3)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本项目预算:不含税372571.92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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