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堡镇板桥水厂水质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62025060004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5-00490
3、项目名称:忠堡镇板桥水厂水质提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5.490374(万元)
6、最高限价:115.490374(万元)
7、采购需求:
老鸪山水源改造,铺设管网约2000米,采购净水设备,扩大用水规模及提升水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培训考核合格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4)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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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