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B2025-GK1014
项目名称: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建材 | 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1,370,000(1)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 3 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6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9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3.10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连续六个月社保个人账户缴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