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408 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教工餐厅改造出新工程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江苏开放大学定淮门校区教工餐厅改造出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书面开工令上开工之日起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印花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2.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满足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4.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及安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3.(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六个月(2025年1月起至今)任一个月投标人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证明材料) 4.(4)供应商须提供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须单独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编制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随意增加承诺书内容均视为无效投标):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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