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用纯化方法开发)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 专用纯化方法开发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进行溶液中镱高效分离材料开发与方法研究,并提供可行的分离柱样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
2.3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廉洁等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相关廉洁等要求(见廉洁承诺函等)。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8?3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年7月7日下午20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下午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