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5-G1-00715-YNFY-0012 项目名称:2024年昭通市中心血站血液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73.52 最高限价(万元):573.52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投标人若为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