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JZ-2025-Z014
项目名称:备战全国第九届特奥会保障采购项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备战全国第九届特奥会保障采购项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体育服务 | 相关赛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项目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备战全国第九届特奥会保障采购项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备战全国第九届特奥会保障采购项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对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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