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第四丙烯腈车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业务外包 ,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业务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
招标确定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焚烧炉碳酸氢钠搬运、装填及废灰装卸,助剂搬运及配制,甲甲酯装置设备管线清理、填料吸附剂更换等业务的服务商和价格。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内容:根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生产需要,拟将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助剂搬运及配制、废灰装卸、甲甲酯装置设备管线清理、填料吸附剂更换等业务进行外包。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一个标段,分三项内容(1、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焚烧炉碳酸氢钠搬运、装填及废灰装卸2、助剂搬运及配制3、甲甲酯装置设备管线清理、填料吸附剂更换等业务),投标人所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体检、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商业保险、用餐、福利、工机具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标段划分应依据《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指南》Q/SY 13006-2016);
报价表
序号 |
具体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业务外包 |
|
投标总价(含6%增值税) |
92.36万元/年 |
2.6合同估算额: 92.36万元 ;
2.7报价方式: 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同时报出每项业务(1、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焚烧炉碳酸氢钠搬运、装填及废灰装卸2、助剂搬运及配制3、甲甲酯装置设备管线清理、填料吸附剂更换等业务)的价格,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实际作业量存在比招标预估作业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情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8预估作业量和估算额:
焚烧炉碳酸氢钠搬运、装填及废灰装卸,作业量约1000吨/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配制量约500吨,单价是1000元/吨,小计50万元。
助剂搬运、配制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2889吨/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配制总量约1445吨,单价是95.5元/吨,小计13.8万元。
液碱卸车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326吨/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卸车总量约163吨,单价是95.5元/吨,小计1.56万元。
废酸槽沥青质及相连管线聚合物清理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75次/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作业总量约38次,单价是4650元/次,小计17.67万元。
吸附剂更换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60吨/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作业总量约30吨,单价是800元/吨,小计2.4万元。
设备管线清理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1040米/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作业总量约520米,单价是90元/米,小计4.68万元。
粗甲甲酯塔填料更换及作业区域卫生清理。作业量约28立方米/年,装置开车后至12月31日作业总量约14立方米,单价是1605元/立方米,小计2.25万元。
总外包费用为 92.36万元(含6%增值税,税金5.54万元;不含税86.82万元) 。
作业分类 |
作业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焚烧炉碳酸氢钠搬运、装填及废灰装卸 |
500吨 |
1000 |
50 |
参考现有焚烧炉碳酸氢钠装填及废灰装卸单价 |
助剂搬运、配制 |
1445吨 |
95.5 |
13.8 |
参考现有助剂搬运添加单价 |
液碱卸车 |
163吨 |
95.5 |
1.56 |
参考现有助剂搬运添加单价 |
废酸槽沥青质及相连管线聚合物清理 |
38次 |
4650 |
17.67 |
参考现有废酸槽清理业务单价 |
吸附剂更换 |
30吨 |
800 |
2.4 |
参考2025年废酸槽清理业务单价 |
设备管线清理 |
520米 |
90 |
4.68 |
参考目前施工结算费用单价 |
粗甲甲酯塔填料更换 |
14立 |
1605 |
2.25 |
参考2025年丙烯腈厂污水处理药剂投加业务 |
备注:实际配制量和废料量以甲方生产计划为准,投标人必须完成甲方生产计划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按进度要求完成助剂配制任务,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人员要求
第四丙烯腈联合车间业务外包预计需要提供服务人员26人(含叉车司机4人) 。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预计最低派驻人数为26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2.1作业人员:提供足够(至少具体数量30以上)的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料(装卸工、叉车司机),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叉车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证明文件),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2.2现场监管:提供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资料,并证明其社会保险缴纳关系。人员备案信息中,注明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人。
3.3服务承诺
3.3.1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充足的作业人员,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及业务对接相关事宜。
3.3.2投标人需提供标准化作业及安全高效的优质服务承诺;需提供合理及必要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和设施,以及应急状态下服务支持的承诺。
3.3.3投标人需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
3.3.4投标人需承诺具有独立解决工伤理赔、劳动纠纷、维稳纠纷的能力。
3.3.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 2022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重大诉讼案件。
3.6.3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6.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
3.6.5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6.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6.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8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务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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